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岫巖滿族自治縣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岫巖滿族自治縣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結合我縣地質災害特點及2022年氣象形勢,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夏季氣候趨勢預測
預計2022年岫巖縣夏季(2022年6月至8月)平均降水量為500~600毫米,較常年同期(500.6毫米)偏多1到2成。
(一)階段性強降水。預計2022年夏季我縣降水偏多,階段性強降水明顯,城市內澇、農村漬澇以及東南部山區出現山體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需提前做好防御準備。
(二)北上臺風。2022年夏季發生北上臺風的可能性較大,可能有1~2個北上臺風影響我縣,需要防御臺風帶來的暴雨洪澇和大風災害。
(三)強對流天氣。今年初夏東北冷渦活躍,受其影響,我縣短時強降水、雷雨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較為頻繁,需采取防范措施降低對工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和人身安全的影響。
此外,夏季氣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海洋和大氣環流系統等因素的共同影響,而這些因素在未來幾個月的發展趨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東北冷渦、副熱帶高壓、急流的季節內及月內波動變化也增加了我縣夏季氣候趨勢預測的不確定性。
二、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岫巖縣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65處,其中,泥石流226處,崩塌28處,滑坡9處,地面塌陷2處,受地質災害直接威脅552戶,1571人。
(一)泥石流
泥石流是我縣主要易發地質災害,歷史上各鄉鎮(街道)均有發生。重點分布區域在前營、龍潭、清涼山、大營子、石廟子、牧牛、三家子、偏嶺、哈達碑、石灰窯、紅旗營子、黃花甸等鄉鎮。
(二)滑坡和崩塌
我縣自然滑坡和崩塌災害隱患點主要分布在清涼山、黃花甸、朝陽、偏嶺、哈達碑、石灰窯、大營子等鄉鎮。
(三)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的誘發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挖采、大量抽水等。我縣地面塌陷、地裂縫主要分布在地下開采礦山分布區及老窿分布區。
三、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地質災害發生具有突發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必須長抓不懈。我縣地質災害多發生在汛期,因此我縣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6月中旬到9月中旬。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人員變化情況調整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具體如下:
組 長:張 群 副縣長
副組長:李 峰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 員:黃云龍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關 野 縣財政局局長
黃旭宏 縣氣象局局長
唐 鵬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曹 巍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陳 興 縣民政局局長
叢貴利 縣水利局局長
趙國峰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文軍 縣教育局局長
夏玉丹 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局長
文繼隆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各鄉鎮(街道)鄉鎮長(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文繼?。妫?。
各部門主要職責: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監督指導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地質災害防治日常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重大救災項目的協調安排和前期申報。
縣財政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籌集和落實。
縣水利局:負責做好前營水庫、黑山水庫管理區內地質災害隱患調查排查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沿線及交通工程建設地質災害調查、排查工作,修復因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毀壞的公路設施,保證公路暢通。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全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以及監督指導各企業對尾礦庫、采礦場、排巖場、采空區安全隱患調查、排查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排查全縣各類教學場所及其周邊地質災害隱患,對地質災害影響師生安全的學校,會同有關鄉鎮(街道)做好防范和避讓。
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排查全縣國家級旅游景區的地質災害隱患及地質災害預防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鎮內主街主路、廣場、公園綠地和物管小區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地下管網隱患排查,保證城鎮管網暢通,防止積水誘發地質災害。
縣民政局:負責對社會福利事業場所進行地質災害排查,及時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社會救助。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預報、預警業務,以及其他相關氣象資料。
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全方位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有關部門汛期值班電話:
縣自然資源局 白天:7829386、7824429 夜間:7824429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白天:7823583 夜間:7823583
縣水利局 白天:7822911 夜間:7822911
縣交通運輸局 白天:7838130 夜間:7838130
縣應急管理局 白天:7866611 夜間:7866611
縣氣象局 白天:7829741 夜間:7829741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制度建設,制定防災避災措施
各鄉鎮(街道)是地質災害隱患防治主體,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有關文件要求,編制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要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地區重點預防部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防范、觀測,制定防災避災措施,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域要編制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三查”制度、“一表兩卡”發放制度、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制度、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制度和災情報告制度。要落實防災責任人、疏散路線、避災地點和避災方法,規定報警信號。要編排值勤(班)表,確定負責人和聯系電話,并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全縣各相關單位要有專門人員晝夜值班,責任到人,值班到位,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共享。
(二)建立群專結合的群測群防網絡
建立由縣級監測網、鄉鎮級監測網和村組級監測網組成的群測群防網絡。
縣級監測網由分管該項工作的縣政府有關領導負責,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負責境內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預警;災害應急調查、應急監測;負責該地區的技術指導和管理。
鄉鎮(街道)級監測網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鄉鎮、街道有關領導負責,主要負責區域內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進行日常巡查和簡易監測,并做好記錄、上報等工作,組織群眾進行地質災害預警疏散和自救工作。
村組(社區)級監測網由村委會主任(社區負責人)或村民組長負責,主要負責該村或組、社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進行日常巡查和簡易監測,并做好記錄、上報等工作,組織群眾進行地質災害預警疏散和自救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密切關注前期降水量、暴雨強度,山坡、溝谷巖石動向,利用微信工作群共享信息,做好臨災預報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專業防治與群眾防治相結合,群策群力防治地質災害。
(三)全面排查,發放“一表兩卡”
在重點防范期來臨前,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對城鎮、村莊等群眾集聚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水利、交通、住建、教育、文旅等部門分別對前營和黑山兩座水庫管理區、交通干線、城區及重要市政設施、學校、景區景點等區域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縣自然資源部門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和村委會主任、社區負責人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各鄉鎮(街道)要在規定時間將“一表兩卡”發至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負責人和受威脅的群眾。并報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做好地質災害危險區、易發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各鄉鎮(街道)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并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各鄉鎮(街道)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采取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尤其是單獨選址項目的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向社會公示。
(五)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場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教育部門要組織有關單位對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場所周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指導學校做好監測工作,發現險情,及時采取防范措施。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災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教職員工和中小學生預防各類地質災害的防災意識,增強臨災避險和自我救助的能力。
(六)根據天氣預報做好臨災預報工作
縣自然資源和氣象部門要繼續做好2022年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工作,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準確性和精度??h自然資源部門要根據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和省、市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結合以往發生的地質災害情況,做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及時發布。
(七)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工作
各地區一旦發生災情、險情,當地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岫巖滿族自治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報告工作??h自然資源局組成調查工作組并配備相應設備趕赴現場,會同縣相關部門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八)合理安排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各鄉鎮(街道)要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引發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縣自然資源局應向縣政府及財政部門報告,經縣政府批準后列入財政年度預算,落實治理資金,實施有效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依法告知并督促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治理,對逾期不治理或治理達不到標準的將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九)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干部群眾防災意識
各鄉鎮(街道)應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提高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政策水平,結合“防災減災日”、“地球日”、“土地日”等,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的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全社會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十)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督導檢查,主要督查各鄉鎮(街道)及成員單位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落實、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建設、方案預案制定;監測工具、通訊工具、報警系統的完好狀況;地質災害巡查、預警預報、速報及值班制度執行情況;“一表兩卡”發放情況;警示牌設置、危險區域人員避讓等情況。嚴厲查處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違法行為,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不到位不予治理或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活動的,縣地質災害防治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治理或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處罰。